从面子书来看,我非常不争气,朋友长年累月下,不过是累计到400多人。
面子书称这些“朋友”为朋友,包括一些素未冒面的“朋友”,还有简直不知道他是么水的“朋友”。
部落客、大谈政经文教、辩论、明星主播、记者媒体、亲戚、会计系、下乡顾问团、下乡第四团、小学中学,各一班。
有的失去联络,幸运地在面子书认出对方,如小学和中学朋友。
有的是以前认识,现在一般认识,如下乡团。
有的是以前认识,现在依旧认识,就像会计系的老友死党。
有的因为缘分,在部落格相识,感情延伸到面子书去,如部落客。
有的因为名声太大,所以我多手兼贪慕虚荣,所以主动“加”了人家,如新闻主播。
有的因为有一点,或一丁点血缘关系,所以礼貌上我应该接受“好友请求”。
有的曾见过面,我认得他,他不认得我,如辩论发烧友。
有的人我完全不认识,纯粹是太多的共同朋友(都是骂政府的一群),所以莫名其妙,我被“加”了。
你瞧,这里头真正认识我的,知道我读着什么,知道我的兴趣,知道我的过去,还有我未来大计的,10根手指数得完,还可以找很多。你又看看,多少个会在面子书上聊到你,或者积极和你非常谈得来?
因此,这些都是朋友吗?撇开红到发紫的面子书不要谈,问你另一个问题。
@那些“每逢佳节倍友亲”的朋友,算朋友吗?
佳节时期总会受到一些简信,不能说多啦,但至少还是收到。
不过,这些“朋友”,已经没有见面了,没有在msn聊了,也不会逛到我这里来,完全不知道我的进展……我们不过是帮电讯公司赚钱,礼貌上、道义上,互传了“祝福”。
老师告诉我:朋友没有一辈子的。
以前我不信,现在我终于相信。
薰衣草夫人也有善意地提醒我。
以前我不以为意,现在好像要认同了。
妈妈说:朋友的感情都是建立在互相利用的基础上。
以前我觉得这很现实,现在发现社会本来就现实。
今天,某“朋友”介绍我赚钱方案,MLM。
哇,赚美金,不错哦!哇,钱好容易赚哦!
好,做会员,请买价值2000多令吉的产品!
你当我家是印钞票的吗?过后还要说服“目标”花这笔钱!
一个安慰自己的好理由:有好东西,当然和朋友分享啦!
这句话多么动听、窝心,背后意义和“你是我的水鱼”有什么差别?
或许这只是在遣词用字下表面功夫,但难保那人心里不是这么想。
你可以说我现实、小心眼、小气等等等的负面角色,不过我不认为我错完。
信任,这两个字真的很难。
我没有踏足社会的经验,简直是严重匮乏那种,但我隐约感受到……气息。
究竟怎样才算朋友?怎样才是好友?谁的定义最标准?
你说用心去看待对方。
我有。有些时候,还觉得自己有点过度关心,害得自己瞎操心,兼使得对方超级怀疑我是否不怀好意。说明一点,我和这些这时候,是谁没有用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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